首页 资讯 正文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体育正文 225 0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大(dà)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(gōngchéng)”“政绩工程”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……

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6月21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(shìzhǎng)陈华被(bèi)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陈华出生于1971年10月(yuè),瑶族,籍贯广西钟山(zhōngshān),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(xuélì)。

陈华曾在贺州市(hèzhōushì)下辖钟山县、昭平县、富川瑶族自治县等地工作。2015年(nián)2月(yuè)任富川县委书记。2021年6月任贺州市二级巡视员,同年7月任贺州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。

今年1月,陈华在任上被查(chá)。

经查,陈华(chénhuá)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(xīn)使命,对党不(bù)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(guīdìng)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(lǐjīn)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;

违反组织原则,在组织函询时不(bù)如实说明问题;

廉洁底线失守,为亲属向管理和(hé)服务对象借款;

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干预(gānyù)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;

贪欲膨胀(péngzhàng),擅权妄为,肆意插手工程项目(gōngchéngxiàngmù)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等方面谋利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陈华严重(yánzhòng)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(gōngzuò)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(gòuchéng)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(bìngbào)自治区党委(dǎngwěi)批准,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(kāichúdǎngjí)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(zīgé)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(yībìng)移送。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